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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房地产开发前期阶段
1、协助开发商拟定可行性研究报告,为项目开发提供法律论证意见。
2、协助开发商起草、审查立项阶段的有关法律文件。
3、协助开发商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,草拟、修改有关法律文书,审查修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。
4、协助开发商以股权转让方式受让房地产项目,审查修改项目转让或出让方案,草拟审查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。
5、为开发商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提供法律论证意见,草拟、审查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合同。
6、协助开发商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有关开发建设许可证件。
7、参加开发商拆迁安置谈判协商工作,协助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,起草、审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,协助领取拆迁许可证。
8、协助开发商成立项目公司或项目开发机构。
9、协助开发商办理保险事宜。
(二)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阶段
1、协助开发商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,审查招标文件,为招投标过程中的招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、答疑、投诉等提供法律意见。
2、协助开发商对承建商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,起草、审查、修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、监理合同。
3、起草、审查材料采购、设备设施采购或其他工程分包合同。
4、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、工程量签证、质量异议、工程款拨付、工期顺延、竣工验收等提供法律意见。
5、办理建筑工程索赔有关手续。
(三)商品房销售阶段
1、协助开发商申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件。
2、参与销售策划,对制定销售方案进行法律把关。
3、协助开发商对销售代理商、广告商的资信调查与筛选,审查修改销售代理合同,广告合同。
4、审查、修改商品房认购须知、认购协议书、销售宣传资料及其他有关销售资料。
5、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,草拟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。
6、协助开发商或代理机构与客户谈判,对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解释,回答客户询问。
7、协助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和《个人房屋抵押按揭借款合同》,提供律师见证。
8、协助开发商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及合同移交手续。
(三)房地产项目开发售后阶段
1、协助开发商拟定房屋交接方案,审查交房通知、房屋验收表、房屋交接书等交房资料。
2、起草、审查业主临时规约。
3、协助开发商选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,草拟、修改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。
4、代表开发商审查、修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、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。
5、协助开发商办理物业管理用房、房屋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的移交工作。
6、提供预防和解决不动产透光、通风、滴水、排水、噪音等有关相邻权问题的法律意见。
7、协助成立业主委员会。
8、二手房屋买卖、租赁等业务,包括对拟购房屋是否存在抵押、查封等权利限制状况和是否存在一房多卖情况进行调查、草拟审查购房合同、代办购房合同公证、登记或撤销备案手续、购房款交接与监控等。
(四)建筑工程
1、为建筑工程项目调查与评估、项目可行性分析等提供法律意见。
2、为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提供法律服务。
3、草拟、审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。
4、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和管理提供法律服务。
5、建筑工程质量、施工进度控制及其索赔。
6、建筑工程造价、工程款拨付、结算等涉及的法律事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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